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关于学生宿舍、教学楼等房屋部分门窗、屋面、卫生间维修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9-07-19

因我校大部分的房屋建于七十年代左右,时间久远,部分房屋屋顶及卫生间存在不同程度漏、浸水现象,门窗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现拟利用暑期进行维修。根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施工单位参与本次维修投标,最终确定合格的中标单位。

一、招标项目名称:学校部分房屋的屋面及卫生间防水维修

二、项目立项文件: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党委扩大会议

三、资金来源和招标项目简介

资金来源系学校维修资金,本工程为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部分房屋的屋面及卫生间防水维修,主要维修内容:

1.         第四、五学生宿舍,多功能厅,第三、五职工宿舍部分或全部屋面卷材和隔热板(部分屋面有)拆除、新作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2.         第一、二教学楼,第五学生宿舍卫生间渗漏采用铝板吊顶集中接水排水,这个方案节约资金(不采用拆除蹲位和地砖,新作防水等造价高方案)。

3.         第三、四学生宿舍门窗更换维修,走道和卫生间瓷砖墙裙。

4.         少量墙体加固,部分仿瓷涂料恢复,少量照明线路和灯具恢复等维修内容。

四、工程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16269.04元,大写:叁拾壹万陆仟贰佰陆拾玖元零肆分。

五、工期:30

六、评标办法

以投标报价合理最低值为中标单位,且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按规定不下浮。为避免围标和恶性竞争,造成学校经济损失和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及工期延误,结合其它单位经验,最低下浮率上限不得低于7%,下限不得高于12%

七、结算方式:

1.计量依据:根据学校基建办内控制度,对隐蔽工程和已完工工程及时现场收方确定,参加人员包括基建办、使用科室、纪检办等相关人员和施工方现场人员共同参与。

2.计价依据: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即投标文件中有的清单项目,结算时依据投标文件综合单价执行。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清单项目依据以下条款执行,并按投标下浮率进行综合单价下浮。

1)计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9181号》。

2)人工费及材料价格按如下标准计取:人工费调整系数按川建价发〔201927号计取。材料价格执行《四川工程造价信息》2019年第6期内江市价(不含税)调整,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计算。

3)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维修工程的基本费率计取,规费依据施工单位管理部门颁发的最近的取费证费率计取。

3.审核依据:依据我方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公司的审核结算价为付款依据。

4.价款支付:工程验收合格,施工单位提供相关档案资料,并经咨询公司审核结算价后,一次性付清结算款的95%。余下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八、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与相应资质、相应施工能力匹配的人员、设备、资金。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其他相关事项在合同中双方协商明确

十、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鲜章)于2019 722——726日早上9点半,到学校基建办报名。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

1.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7291000时在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开标。

2.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当日950签到,否则,将作为放弃参加投标处理。

3.如系法人委托书须有公司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鲜章。

4.请投标人将首轮投标报价单盖章后用信封密封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鲜章后带到招标现场,最终报价现场填写。(报价单见附件)

5.潜在供应商如有质疑请于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校基建办,逾期将不予受理。

6.本项目投诉电话:0832-8323709

十二、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营业执照必须包含本项目有效要求的经营范围内)。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三证合一不提供)。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三证合一不提供)。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谈判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5.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6.规费取费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十三、本公告由学校基建办负责解释。因招标活动和采购事宜产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应向招标人所在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联系方式

址: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路二巷六号

联系人:林老师、赖老师

话:0832-8323709

附件:工程量清单

内江医科学校学生宿舍、教学楼等房屋部分门窗、屋面、卫生间维修工程-招标清单7-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