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2019-2022学年度教材 | 项目编号 | NJRH-201905-10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内江市 |
公告类型 | 采购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年6月20日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 | ||
各包描述 | 详见附件一 | ||
最高限价 | 8.00折 | ||
采购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交款方式:本项目只接受转账、电汇、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的保证金(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若以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需将保函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代理机构) 收款单位: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汉安支行 帐 号:5105 0168 0043 0911 1888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1日 17时00分(转帐,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各投标人在退还保证金时应按格式要求填写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1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3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2 资质性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 (二)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1 应当提供的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投标函原件; (3)承诺函原件; (4)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内部出具(应当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第三方机构出具;新成立公司(供应商成立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由工商部门出具的公司章程; (5)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注:如经核实属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1.2 应当提供的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3 应当提供的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购买需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鲜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鲜章)(详见附件二)。 | ||
招标文件售价 | 招标文件售价及资料费:人民币300元/份;联系电话:0832-8801000 。 (招标文件售出后费用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发售时间:2019年06月21日09:00至2019年06月27日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2019年 07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地点 |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路8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832-8323779 | ||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 详见附件一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电 话:0832-8801000 传真:0832-8801000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胡老师 电 话:0832-8802008 传真:0832-8801000 |
附件一:
(一)项目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教材必须是公开印刷、出版的正版教材。
2.投标人提供的教材供应折扣应当符合教材出版正规渠道发行的实际水平。
3.无论是征订还是追订教材,不论数量多少,采购难易如何,其投标折扣均应一致。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涨价或拖延供书。对于特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折扣,按教育部和高等教育出版社有关文件办理。
4.采购人所订购的教材原则上“零库存”,投标人应负责学校库存教材及当年订购多余教材的无条件退书及所送教材中的误差、残损的调换,并负责退货、调换所发生的费用。
5.投标人配送教材时必须附有该次送货教材清单,内容包括ISBN、书名、版次、编者、出版社、单价、数量、总码洋以及折扣后的实洋。
6.对于原包装中短缺的数量,投标人须如数补足。
7.无论购书量的多少,投标人都须免费及时送书上门。
8.在学校发放教材期间,投标人须在学院指派至少1名工作人员协助学校发放教材。
9.投标人按学校征订教材门类,每门教材赠样书1本;订单数超过100本的教材,每100本赠样书1本。
10.投标人应在每学期订书前3个月无偿提供各大出版社及新华书店教材征订目录以供查询、征订。
11.投标人应具备组织我校教师参加出版社教材编写的能力。
(二)商务要求
1.交货地点: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指定的位置。
2.交货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1教师用书及样书须提前送到,学生教材按学校开学报到的时间要求,按时送到。
2.2自接订单日起,须在4天内落实、回告征订情况,并保证在新学期开学前15天之前将所订教材送到指定地点。临时追订的教材,须在1个工作日回告,5个工作日内送达学校,特殊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延期,但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3.付款方式和方法:
3.1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收到中标人正规发票和经采购人教材管理部门确认的验收清单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
3.2 2019-2020学年秋季教材结算日为2019年11月30日前;2019-2020 学年春季教材结算日为2019年5月30日前,以此类推。如因供书单位未在约定时间内送达全部教材,将视其拖欠日期情况顺延结算时间。
4.其他商务要求:
中标人一次性与学校签订合同,分年度按实结算。如中标人服务不能满足学校要求,学校有权拒绝执行下一学年度合同。
5.违约责任
5.1如中标人提供的教材为盗版教材,采购人有权按盗版教材码洋的20倍金额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其违约金额将在结算书款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因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盗版教材引发的法律纠纷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解决,采购人有权因此单方面终止合同,采购人如受到经济和名誉上的损失,将有权继续追偿。
5.2在合同期内,中标人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采购人将追究其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其当前学期总码洋的30%,其违约金额将在结算书款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3采购人订单发出后(含临时订单),对于在约定时间内不能送达采购人指定位置的任何教材,中标人须出具“无法按时送达原因”的书面说明,采购人将核实其真实性。对于出版社或其发行单位无书的情况,采购人将视情况给予延期或更改教材;若出版社或其发行单位有书而中标人无能力采购或不按时送到采购指定位置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在别的教材投标人处采购,由中标人承担该部分教材码洋的30%的金额的违约金和承担相关教材全部运输费用,相关费用可在结算书款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4每学期开学前,中标人必须保证开课前到书率达到100%,包括单本征订的教学参考书(出版社或其发行单位无书的情况除外)。经中标人确认供应的教材,按时到书率低于100%并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为当期采购教材汇总表单位采购总码洋的0.1%,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5在教材供应服务过程中,双方通过信函、快递、传真、邮件等方式沟通传递教材订单、说明等文件资料均须提供确认证明材料,并依此作为违约处理追偿违约金的依据。
安全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独立承担。
附件二: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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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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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必填) | (加盖鲜章) |
单位地址(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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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文件时间(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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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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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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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移动电话(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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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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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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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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