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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学生宿舍1-4栋防护栏拆除采购项目(第三次)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国有资产管理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24-04-24

我校拟采购学生宿舍1-4栋防护栏拆除项目(第三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此项目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学生宿舍1-4栋防护栏拆除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NJYKXX2024-07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42000.00元,采购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2000.00(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学生宿舍1-4栋防护栏规格和数量:

序号

规格(m)

数量

个数

1

1.95*1.64

480

2

1.1*1.64

160

3

1.75*1.73

48

4

2.0*1.75

20

5

1.48*2.65

40

6

3.0*1.75

8

7

3.9*2.7

52

8

3.6*1.64

16

9

1.5*1.64

16

10

合计

840

注:最终以实际拆除数量进行结算。

2、拆除要求:将1-4栋二楼至六楼的所有不锈钢防护栏全部拆除后,用绳索将防护栏从外墙外面从高空放下来放到地面,再用汽车将防护栏运至礼堂,分规格堆放。

五、商务要求

1、拆除地点及期限: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桐梓坝校区指定地点拆除期限为20天

2、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供应商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进行一次性转账支付。

3、验收要求:本项目将严格进行验收。防护栏拆除须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按合同支付金额;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3年内禁止参加业主单位其他项目活动。存在国家强制规定或行业标准的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4、中标价已包含高空风险措施费、管理费用、员工工资、材料成本、利润、保险、税金等中标人为履行合同所支出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余任何费用。

5、本项目提供的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限内发生的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官网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

、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或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提供承诺函)

6、具有门窗、防护栏安装资质及高空作业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响应文件所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内容均须有效,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要求提供的证件都应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包含资格响应部分、技术响应部分、报价部分,正本与副本内容出现差异时,则以正本为准;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

、询价评定程序

1、接收响应文件

供应商签到、递交响应文件,并当众接受检查(响应文件的数量、封装、标注等是否规范)。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

评选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规定,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

3、对于低于成本价响应处理: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评选小组按照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即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评审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若成交第一候选人并列,根据技术、服务等指标择优选择;若供应商在技术、服务、报价等指标无法评判优劣的,由采购人现场抽签决定其排名顺序。)5、定标

采购人将按评选小组推荐的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顺序中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并在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的官网上公布中标结果。

、资料递交时间、方式及开标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请符合条件的公司于202442815:00前将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后密封后送至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科111办公室报名。

2、开标时间:2024428日下1500

3、开标地点:国有资产管理科115办公室

请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至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科111办公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询价文件相关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    

联系人:谢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2-8323709

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1124号

附件: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防护栏拆除采购项目询价文件(第三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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