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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〇二〇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20-06-18

各报名点学校: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2号)、《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川教考院〔2019〕85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5号)、内江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视频会等关于体检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经与市中区卫生健康局、市中区疾控中心、市中区人民医院研究,报市中区招考委领导同意,市中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拟于2020年5月11日至5月29日在内江市第一小学旧址(天津街)和内江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即内江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部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保障防控新冠肺炎特殊时期的普招体检工作顺利进行,区招考委决定成立2020年普招体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澜

副组长:王晓川、周义萍、胡冬梅

成员:王小刚、张耀、何铁军、何志斌、李军、谢锦玲、谢华权、张大源、胡章勋、陈玉龙、肖太友、李青锋、李代强、周代荣、陈浩、何向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中区教育考试中心。

办公室主任:王小刚

办公室副主任:李军

成员:陈鹏、王文杰、兰淑芬、喻杰、王明全、沈杰、陈波、谢岗

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各高中学校体检工作,各高中学校严格按要求组织考生参加体检;

区卫健局负责实施体检和指导新冠肺炎防疫工作;

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组负责监督体检工作。

二、精心组织,做好准备

普招体检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参数,是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关系考生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极高。

各校要高度重视普招体检工作,周密筹划,提前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体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制定详细的体检及新冠肺炎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各校要加强对体检的组织管理,要对领队和学生进行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和防疫安全的宣传教育,并认真学习体检工作相关文件材料,明确工作纪律;要建立体检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体检工作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领队、谁负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实行岗位责任制,任务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对出现问题或责任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果在体检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校负责对考生体检工作进行宣传和教育,要按照省招考委、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省招考委、省卫生厅《关于普通高校体检不得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的通知》(川招考委[2013]10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通知》(川教考院招[2010]51号)和《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2017年印制)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向考生宣传教育,同时组织考生认真学习《市中区考生体检注意事项》,教育考生遵守体检场纪律,服从体检工作人员指挥,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体检场所安静,不聚集扎堆,考生之间保持适度间距,诚信有序参检,必须如实上报既往病史,不能有明显隐瞒或缺漏。各校要指派专人带队,做好考生体检的相关组织管理工作,配合体检医院核对考生身份。凡发现考生不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及其它违规行为的,要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落实责任,防控疫情

各校要高度重视考生参加体检的安全工作,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做好体检和复检的领队工作。各校必须按要求制定体检工作的疫情防控和处置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学校要安排一名校级领导作为总领队,班主任及相关人员作为领队(明确人员后不得随意更换),组织考生参加体检;各校要按要求做好考生体温和既往病史筛查;对领队、司机等参与体检的人员也必须严格做好有关筛查工作;要对所有考生进行交通、饮食卫生、防疫等安全教育,要特别做好考生交通、饮食、预防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安全工作;要按有关规定联系驾驶技术好、车况好的正规客运车辆接送考生,考生乘坐的车辆一律不准超载、超速;在体检场内,领队要定点定人,组织考生有序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由领队带领考生统一返校,确保安全。

四、遵照程序,规范操作

按照“程序上严谨、操作上规范、质量上严格、不遗留问题”开展体检工作。按统一规定的路线、顺序和项目开展体检,考生进入体检场所,单向路线体检,确保考生之间的适当间距,确保考生体检项目不遗漏,确保考生体检过程不扎堆。组织学生有序逐项参加检查,及时指导学生了解自身的体检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领队或体检医生反映,以便当场复查。如考生个别体检项目确实有疑似问题,按照体检复查相关程序办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可登陆相关网址查询本人体检信息并自行下载保存,以便于填报高考志愿时参考。对考生的体检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泄漏。

五、严格要求,确保质量

1、考生参加的常规体检收费标准按照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发改收费【2013】17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和相关事项执行。考生需做其他特殊检查(如乙肝项目检测、B超检测等)或复查的,按医院收费标准另行缴费。

2、体检方式:2020年内江市市中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采取体检站外移动体检和站内体检相结合的方式,医院医生入校为考生抽血,体检其他项目在体检站进行。体检站设在内江市第一小学旧址(天津街)和内江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即内江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部放射科。入校抽血时间和站内体检时间参照《2020年内江市市中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日程安排表》。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各校印发《内江市市中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检前健康筛查问卷》,参检考生和学校领队每人一份,《问卷》须本人填写并签名,参检时统一交体检站。

2、各校提醒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体检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须在统一指挥下走体检专用通道,按规划的单向路线参检,保持卫生,与其他考生保持适当距离,打喷嚏、咳嗽时用手肘遮口鼻。体检场所的各种物品禁止或减少触摸。

3、各校根据区教育考试中心安排的日程和分组花名册,科学合理地组织考生参检,协助体检领队带领考生完成所有体检项目,体检结束后在主检室确认应检项目已完成,然后在学校领队的带领下统一返程。

4、各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织考生前往体检场所,往返途中注意乘车安全。出发前,须对每位考生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在37.3℃的考生要上报主管部门,择日再行体检。

5、个别考生需要调整体检时间的,学校应提前两天告知考试中心备案,体检当天领队老师要将未按时参加体检考生名单书面报考试中心。放弃体检的考生须考生本人提交放弃申请书,学校确认后统一交考试中心。

6、体检结束后,学校根据考试中心安排,适时通知并组织缺检考生补检,并为体检结果有疑议的考生申请复检。

附:

1、2020年内江市市中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日程安排表

2、市中区普招体检学校领队职责

3、考生体检规则

4、考生体检须知

5、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检前健康筛查问卷

内江市市中区教育考试中心

二O二0年五月六日

附件1

2020年内江市市中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日程安排表

 

上午8:00抽血
(入校)

下午14:10分时段到体检站测量体温,14:30开始体检其他项目
(一小、放射科)

时间

5月11

5月12

5月13

5月14

5月15

5月16

5月17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抽血

铁中

泰来求是

七中

二中1-7

二中8-14

十一中 二职中

 

体检其他项目

铁中1-4

铁中5-7
求是1-3

求是4-7
七中1-2

七中3-6
泰来

二中1-5

 

 

时间

5月18

5月19

5月20

5月21

5月22

5月23

5月24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抽血

二中15-19

翔龙1-6、13

翔龙7-12、14

 

 

考试中心

 

体检其他项目

二中6-11

二中12-16

二中17-19
翔龙1-2

翔龙3-7,13

翔龙8-12,14

 

 

时间

5月25

5月26

5月27

5月28

5月29

5月30

5月31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抽血

 

铁机校

医科校

医科校

医科校

 

 

体检其他项目

 

铁机校

医科校

医科校

医科校

 

 

附件2

市中区普招体检学校领队职责

1、负责对考生体检工作进行宣传和教育。组织考生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体检规则》、《考生体检须知》等体检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教育考生必须如实上报“既往病史”,教育考生遵守体检场纪律,服从体检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体检场所安静,诚信有序参检。

2、做好体检前的培训准备工作。要按考试中心安排表周知每位考生的院检时间和抽血时间,提醒考生体检前注意饮食和休息,抽血前应空腹,尽量不要服用药物、保健品,做好体检的准备工作。

3、做好考生体检的组织管理工作。今年实行体检信息化,要提醒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鉴于今年新冠疫情特殊情况,抽血项目在学校教室里进行,抽血检查时要与医生、班主任协调好时间,保证抽血项目顺利进行。院检时要求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能离开体检场,做好考生安全、异常情况的监管,做好考生特殊问题、突发情况的协调处理,配合体检医院核对考生身份。

4、要督促考生本人在项目检查完毕后立即对辨色、视力、身高体重、听力等体检项目及体检结果认真核对,仔细了解自身的体检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领队或体检医生反映,以便当场复查;要告知个别体检项目确实有疑似问题的考生,要按医生嘱咐治疗,等待规定时间的统一复检。

5、负责考生安全。体检出发前,学校须统一测量考生体温,统一组织考生前往医院体检,并做好考生参加体检的交通、饮食等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联系驾驶技术好、车况好的正规客运车辆接送考生,考生乘坐的车辆一律不准超载、超速;教育考生不准在公路边、车行道、电梯口等有安全隐患的地点逗留、玩耍或推拉等,确保体检的绝对安全。体检结束后引导考生在主检室确认应检项目已完成,清核人数无误后带领考生统一返校。

6、体检结束后,提醒督促考生登录相关网站,查询本人体检信息并自行下载保存,以便于填报高考志愿时参考。对考生的体检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泄漏。

7、对考生进行新冠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考生体检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卫生,不扎堆,体检时与其他考生保持适当距离。体检场所的各种物品禁止或减少触摸。

附件3

考生体检规则

一、考生应在体检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体检场所,在指定的地方安静休息,等候编队受检。

二、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纪律,保持体检场所的清洁和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三、考生应与体检医师认真配合,如实回答医师提出的问题。

四、考生如有意见,应通过带队教师向当地考试中心反映,不得直接与体检人员纠缠,以免影响工作。

五、考生在检查结束前,不得离开体检场所。

六、考生不得向体检医师或其他人员探询结果。

七、考生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凡隐瞒既往病史中属《指导意见》规定为不能录取的疾病以及有影响健康和学习的其他疾病者,以及对犯有代检、涂改或私换《体检卡》等舞弊行为的考生,不管任何情况,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入学资格。

附件4

考生体检须知

一、2020年内江市市中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采取体检站外移动体检和站内体检相结合的方式,医院医生入校为考生抽血,体检其他项目在体检站进行。

二、体检站设在内江市第一小学旧址(天津街)和内江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即内江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部放射科。入校抽血时间和站内体检时间参照《2020年内江市市中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日程安排表》。

三、参与体检考生,请在体检前进入“考生体检公众服务”公众号,并如实填写“既往病史”,然后点击提交。

四、考生进入体检场所,需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参检。考生体检全程需佩戴口罩,体检过程中确需取下口罩时,应做到即取即戴。

五、体检当日,佩戴隐形眼镜的考生,必须更换为框架眼镜,在视力检测时,应自觉取下框架眼镜,方可测定视力。

六、每个考生须空腹抽血检查转氨酶。抽血注意事项:①体检当日早晨需禁食、水,以免影响检查结果。②抽血过程中或抽血后若有不适,可直接告诉医务人员,以便及时观察、处理。③考生应自带早餐,抽血后即可进食,避免因饥饿、紧张引起头晕、无力、昏倒、胃痛等不良反应。

七、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及代替别人体检!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体检过程中,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秩序,注意安全。上下楼梯时有序通过,小心踩空、跌倒;严禁拥挤、奔跑、打闹;开、关门时小心,避免受伤;体检场所不要高声喧哗,以免影响体检。

九、请保持体检场所环境卫生,不得损坏体检场所设施、物品。

十、在主检医师对考生体检结果下结论以后,考生可在“考生体检公众服务”公众号进入“体检结果”确认页面,考生可以查看自己的体检结果。对体检检查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签名】进行签名确认。

    十一、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以免丢失。

附件5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水产类、测绘类、海洋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武器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旅游管理类、草业科学类各专业,及土木工程、消防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学、法医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不宜就读烹饪工艺、西餐工艺、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铁道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新闻学、侦察学、学前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医学各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

9、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 其他

1、未列入专业目录或经教育部批准有权自定新的学科专业,学校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学习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刊登,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2、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按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执行。

    3、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按﹝1997﹞后联字2号文件执行。

附件6

内江市市中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检前健康筛查问卷

一、一般情况

    姓名:_______   性别:□男  □女; 联系电话:_____    ___ 身份证号:___             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县(区) _  ___ 乡(镇、街道)   _____村(小区)

    工作(学习)单位:__                        ______

二、接触史和健康状况

近14天内,您是否有以下情况(在符合的选项处打√表示)

1.到过湖北、黑龙江或其他有新冠肺炎本地病例持续传播的地区: 是  

2.接触过来自湖北、黑龙江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是  

3.接触过来自湖北、黑龙江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的人:是  

4.接触过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是  

5. 你的家庭成员是否有过聚集性发病情况:是  

   如有,请描述患者姓名、与申报人关系及诊治情况:__                       ____   __

6. 是否去过某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看病:是  

   如有,请描述医疗机构名称、诊断及治疗结果:__                       ___       ___

三、近两周本人健康监测情况

序号

日期

体温测量记录(℃)

咳嗽

其他不适

上午

下午

有(请注明)

1

检前14

2

检前13

3

检前12

4

检前11

5

检前10

6

检前9

7

检前8

8

检前7

9

检前6

10

检前5

11

检前4

12

检前3

13

检前2

14

检前1

15

体检当日

    四、本人健康承诺

    请将“本人承诺,以上所有申报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瞒报,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抄写到下列横线上。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本人签名: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